各临床检验质量指标参评单位: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相关要求,特别是第八条国家级各专业质控组织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下,负责制订全国统一的质控指标、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收集、分析医疗质量数据,定期发布质控信息。以及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技科室的质量管理,建立覆盖检查、检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室内质量控制,配合做好室间质量评价工作,促进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2016年全国省级临床检验中心同步开展“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室间质量评价工作在各省级临床检验中心及临床实验室的共同努力下已顺利完成。本年度共组织2次质量指标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除室内质控项目开展率、室内质控项目CV不合格率、室间质评项目参加率、室间质评项目不合格率、实验室间比对率这5项指标只需要在第一次活动时回报数据,其余所涉及的质量指标只有2次均回报了数据其附件中才将其指标列出。本次只下发电子版证书。 国家卫生计生委临床检验中心 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代章) 2016年11月30日 原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