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EQA 新闻资讯 会议会讯 政策法规 学术交流
在线IQC 下载中心 临床检验参考区间 血铅检测
POCT血糖  检验结果互认  新生儿疾病筛查  实验室管理办法
EQA不及格分析   质量指标   六西格玛   检验科工作的医师
室间质评 新筛采集 检验同质化质控品管理平台
首页 >> 政策法规

卫生部:发生血吸虫病疫情须2小时内报告
时间:2005/7/21,点击:0
(2005-7-21)


  卫生部近日印发《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要求发生血吸虫病突发疫情时,应启动应急处理工作。

  预案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血吸虫病突发疫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向卫生部报告。

  出现血吸虫病突发疫情时,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医疗队,深入突发疫情疫点进行救治。对发现的所有血吸虫病病人,应及时予以治疗;对同期有疫水接触史的人群进行早期预防性治疗,防止急性血吸虫病发生;在发生血吸虫病突发疫情的地区,对疫点及其周围有钉螺的水域和钉螺孳生地,应用药杀灭尾蚴和钉螺;要求居民在划定的安全生活区内取水。

  预案明确,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在尚未控制血吸虫病流行的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10例或10例以上,包括确诊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或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例以上;在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的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例以上,或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3例以上;在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的县市区,发现当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人、病畜或有感染性钉螺分布;在非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发现有钉螺分布或当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人、病畜。

摘自《新华网》

打印】【关闭
   栏目分类
    国家政策法规     地方性法规
    行业标准

    综合类     药品类
    医疗器械类     试剂类

    局令     规范性文件
    工作文件     其它

 
   关注热点
    ·高级职称评审政策(申报条件和破..
    ·医学检验所基本标准(试行)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
    ·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编写要求
    ·艾滋病检测质量管理工作指南
    ·临床实验室安全准则
    ·梅毒临床诊断试剂等体外诊断试剂..
    ·PCR实验室人员配置及管理守则
    ·检验科行为道德规范
clinet简介 | 服务指南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产品答疑 | 给学术交流投稿 | 客户投诉
国家药监局(京)-非经营性-2006-0012
京ICP备19043313号-1
Copyright 2008 @Clinet.com.cn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