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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间布鲁氏菌病监测方案》试行 | ||
时间:2005/8/30,点击:0 | ||
(2005-8-30) 为掌握我国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疫情动态、流行规律,及时发现和处理疫情;预测布病流行趋势,为制定防治对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卫生部近日印发《全国人间布鲁氏菌病监测方案(试行)》。 方案提出,开展全国常规监测和监测点监测。全国常规监测包括人间疫情发现、报告和暴发(在一个潜伏期内,局部地区或一个集体单位内发生3例以上病人称为暴发)疫情监测。方案选定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吉林省白城市、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辽宁省铁岭市、山西省大同市、陕西省榆林市、西藏昌都地区、新疆阿勒泰地区、河北省张家口市、河南省郑州市、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广西南宁市、广东省深圳市、浙江省金华市共14个省(自治区)的15个市(地、州、盟)承担全国监测工作。贵州省贵阳市、海南省澄迈县、重庆市彭水县、云南省昆明市、江西省宜春市和甘肃省武威市承担流动监测工作,每地选择1个县作为监测点。 我国布病疫情在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期曾得到较好控制,发病率一度低至0.02/10万左右;90年代中后期,布病疫情有所回升,2003年人间疫情发病率达0.48/10万,部分省区出现暴发和流行。 摘自《健康报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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