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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评审政策(申报条件和破格条件) | ||
时间:2009/2/26 14:20:12,点击:0 | ||
申报条件: 破格申报: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 20 年;中专及相当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 25 年;一级或二级以上杂志发文 3 篇; 破格申报:任副高 5 年,学历未达要求者,一级或二级杂志上发文 3 篇,其中一级杂志上必须发文 2 篇。 破格条件(必须符合三项): ( 1 )在国家一级或二级医学卫生刊物上至少发表论文 3 篇,且具有较高水平和实用价值。 ( 2 )掌握本学科(医、药、护、技)先进医疗技术和诊治办法,在本专业范围内,组织或主持解决过疑难病症的诊断治疗,理论上或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在同行中有相当知名度。 ( 3 )获得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三等,地市(厅局)级二等以上科研成果奖项的主要贡献者(前 4 位作者)。 ( 4 )获得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模范护士,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者或近 5 年内获得省级青年岗位能手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 ( 5 )担任主管护师 5 年以上,并且近 3 年内在县级以上医院护理部担任正、副主任,实际工作业绩突出。 ( 6 )大专学历(后学历)破格申报人员,从事专业工作须满 20 年,并取得大专学历后须满 3 年;中专及相当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 25 年以上;或在 60 年代及以前获得县以上人民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医师证书及相当资格证件后,一直从事中医药工作,经验丰富、疗效显著、在群众中享有一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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