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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出台特殊病种和项目补助办法 | ||
时间:2002/4/4,点击:0 | ||
乔公先 本报讯(记者乔公先)《甘肃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日前出台,其中规定,参保职工因患有特殊病种或进行特殊检查治疗而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获一定的补助。 《暂行办法》规定,特殊病种包括急性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急性心梗、脑血管意外的急性期、急性重症胰腺炎、肝硬化失代偿期及罕见的重症疾病。特殊诊疗项目的补助范围包括心脏直视手术、心脏介入治疗、器官移植、起搏器安装、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等。补助办法是:甘肃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每年年末根据统筹基金支付能力,将补助经费拨付参保职工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如有弄虚作假、重复做大型设备检查等6种违规行为,将不予支付相应费用。 转自健康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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