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临床检验中心: 临床检验项目参考区间是用于疾病诊断和健康评估的重要依据。多年来,针对我国人群的参考区间体系并不完善。近年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基于参考区间研究数据的相关行业标准,如WS/T 402-2012《临床实验室检验项目参考区间制定》, WS/T404-2012、WS/T405-2012等血细胞分析及常用生化检验项目的参考区间等,2015 年更新出版了《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第4版)》。然而,国内医疗机构所使用的参考区间多不相同,给医生的诊疗工作带来不便,甚至导致不合理的医学干预,给患者造成心理和经济负担。因此,逐步建立和完善基于中国人群的临床常用检验项目参考区间,对于提高医疗质量,推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充分利用医疗卫生资料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将自2018年7月开始,陆续组织全国各省级临床检验中心同步开展临床检验专业(内分泌、肿瘤标志物、心肌标志物、全血细胞计数、凝血检测、脑脊液生化、常规化学、干化学、特殊蛋白、糖化血红蛋白、同型半胱氨酸、脑钠肽/N末端前脑钠肽、红细胞沉降率、血液粘度、D-二聚体、凝血因子、血气和酸碱分析、全血五元素、氨基酸、酰基肉碱、脂类、流式细胞术和网织红细胞)参考区间室间质量调查活动。第二次活动包括对内分泌、肿瘤标志物、特殊蛋白、糖化血红蛋白4个项目的参考区间上下限(或临床决定限)、来源、是否验证、分组规则等内容进行调查。 本通知附临床实验室参考区间室间调查系统操作说明的下载链接,请使用临床检验中心登陆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网络后台登录,进入参考区间界面,按照填报操作指南在线完成参加实验室导入和报表下发。 请各省级临床检验中心参照此通知起草本省的通知,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在线填报。 联系人:杜雨轩 王薇 联系电话:010-58115055 邮箱:EQA@nccl.org.cn 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 2018年10月12日 【原件下载】 【附件】 附件一:临床实验室参考区间室间调查系统操作说明(临检中心) 附件二:临床实验室参考区间室间调查系统操作说明(参加用户) 附件三: 关于2018年XXXXX省临床检验中心同步开展第二次“临床检验专业参考区间”室间质量调查通知的模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