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专业组负责人: 为执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委托制定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体系(卫办医政函〔2009〕723号)的规定,按照我国《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三级综合医院评价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等文件中对临床实验室检验报告适当性的要求,即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与完整性,我中心现针对我国各级医院临床实验室检验报告适当性现状进行调查,包括报告单内容完整性及报告的不适当性,旨在建立我国临床实验室检验报告的基准质量指标和监督制度,规范检验报告制度,以更好地提高临床实验室服务质量,更有力地保障患者安全。 本次调查为包括三个专业(临床生化、临床血液、临床免疫)的检验报告适当性的室间质量调查,要求各实验室随机提供30份检验报告单内容完整性及2012年检验报告不适当性的数据。数据采集完成后请于2013年5月30日之前登录检验医学信息网(www.clinet.com.cn),通过您参加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量评价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EQA界面在线填写。或登陆检验医学信息网下载调查表,邮件或邮寄回报调查结果。 调查结束后,参加实验室可登录检验医学信息网查询本调查统计分析结果,并可获得我中心发放的关于检验报告适当性的指南性文件。本次调查内容将计划纳入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的室间质量评价计划中,请各实验室积极参与配合! 调查回报截止时间:2013年5月30日 联系人:康凤凤 王治国 联系电话:010-58115054 010-58115055 邮箱:peacefox88@163.com zgwang@nccl.org.cn 地址:100730,北京市东单大华路一号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 室间质评室 收
附件下载
通知原件下载
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
2013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