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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实验室实行分类管理
时间:2006/6/26,点击:0
  
(2006-6-26)


  卫生部近日印发《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并附《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基本标准》。《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同时废止。

  《办法》提出,设立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机构或单位,应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书,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检测工作。国家对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实行分类设置管理。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应在规定的职能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检测技术及程序应符合有关的要求。

摘自《健康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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