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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制定“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监测方案 | ||
时间:2006/7/11,点击:0 | ||
(2006-7-11) 卫生部近日表示,流脑的威胁不容忽视,中国出现较大范围流行的危险依然存在。为及时掌握流脑疫情动态,了解流脑菌群分布特征与变迁趋势,卫生部近日制定《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监测方案》。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是由脑膜炎奈瑟菌通过呼吸道传播引起的化脓性脑膜炎,一直是严重危害民众健康的传染病。 新中国成立以来,曾发生3次全国性大流行。自1985年开展大规模群流脑疫苗接种后,发病率持续下降,未再出现全国性大流行,近几年来发病率控制在 0.2/10万左右的较低水平。但近年一些省份出现流脑的局部暴发疫情,病死率呈上升趋势,尤其在部分省份发现群引起的病例增多,个别省份群已成为主要流行菌群。 方案指出,各级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流脑监测病例时,城市必须在6小时以内,农村必须在12小时以内进行报告。已经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要认真、及时做好网络直报工作;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报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派人对报告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摘自《科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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