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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台艾滋病发现报告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06/10/16,点击:0

(2006-10-16)

  近日,青海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发现、报告、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实施。
 
  该《办法》要求,艾滋病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责任报告单位(人)应在接到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阳性确证报告24小时内,进行艾滋病疫情网络直报。《办法》还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治疗的定点医院应由省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摘自《健康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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