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际临床化学联合会酶学测定参考方法实验室网络的初步建立》一文中变异系数的比较结论的疑问
各位同行:
我阅读了《中华检验医学杂志》2008年3月第31卷第3期第258-263页的论著《国际临床化学联合会酶学测定参考方法实验室网络的初步建立》,发现:在论著的表3 、表4中,著作者列出了各组的组内变异系数CV,对于两个组的变异系数CV1和CV2之间的比较,著作者未进行假设检验,就在论著中作出了CV1“好于、较高于、略高于,偏高于、偏低于、较大于”CV2、变异系数“有增加的趋势、表现较好、差异加大、有所增加、有所降低”、“2003年A、B两样本AST测定的室间CV有明显差别,分别为5.0%与1.5%”等结论,我觉得结论明显不妥,理由如下:
要比较判断两个变异系数CV1与CV2,首先要进行假设检验,当检验结论是“CV1与CV2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时,才能推断CV1与CV2谁大谁小;当检验结论是“CV1与CV2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时,只能推断CV1与CV2相近、相当、无差别。
两个变异系数的假设检验公式是: u=|CV1-CV2|/(SCV12+SCV22)1/2
式中SCV为CV的标准误:SCV=[CV2*(1+2*CV2)/2/n]1/2
用此公式对论著的表3中的“中国”组的CV分别与其它组的CV进行比较,结果只在项目LDH的样本A与“CRM定值实验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u =2.078,P =0.038),“中国”组的变异大于“CRM定值实验室”组;其余的比较差异都无统计学意义(P值都大于0.05),“中国”组与其它组的变异无差别。
论著的表4中各组间CV的比较,多数也是差异都无统计学意义(P值大于0.05),如2003年A、B两样本AST测定的室间CV分别为5.0%与1.5%,计算得u =1.892,P =0.058,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结论是“2003年A、B两样本AST测定的室间CV无差别”,而不是论著中的结论“2003年A、B两样本AST测定的室间CV有明显差别”。
以上愚见,乞赐斧凿。
读者pz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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